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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就是善事父母。自古以來,中華民族就把“善事父母”看作是道德的根本和核心,看作是一個人的一切道德行為的基礎(chǔ)。
《論語》中說:“君子務(wù)本,本立而道生,孝悌也者,其為人之本也”,《孝經(jīng)》中更明確地指出“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。”中國古代所說的“百善孝為先”、“人之行,莫大于孝”等等,都強調(diào)“孝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,認為“孝”在維護人倫關(guān)系中具有極重要的作用。
林語堂撰寫《蘇東坡傳》,記載了東坡先生在人生中兩次因為雙親的故去,辭去朝廷的委任在家服孝三年事跡。第一次,1057年東坡中進士,考取第二名。因母親去世,東坡在家服孝三年。三年之后舉家遷往京都,后出任朝廷地方官。第二次,1066年,東坡參加科舉考試入第三等,授大理評事、簽書鳳翔府判官。因其父蘇轍病故,東坡“丁憂”扶喪歸故里,服孝三年之后,仍就職原來授與的文官。東坡先生回到京城以后,發(fā)現(xiàn)因王安石變法形勢大變,朝野因變法的分歧連他的恩師也在被排擠之列,之后東坡請命赴杭州。
清朝康熙年間一位秀才編寫的《弟子規(guī)》中有“喪三年,常悲咽,居處變,酒肉絕”,大義是說父母去世之后要守孝三年,期間要常常追思感懷父母教養(yǎng)的恩德。自己的起居生活必須調(diào)整改編,不能貪圖享受,應(yīng)該戒絕酒肉。
為什么中國傳統(tǒng)道德要把“孝”看作是一切道德行為的根本呢?孔子對此作了他自己的解釋。他的弟子宰我,不愿對父母守“三年之喪”,孔子提出了他的看法,他說“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懷。”這就是說,父母對子女,不但有著親子的血緣關(guān)系,而且在子女生下來之后,差不多3年的時間內(nèi),都是在父母的懷抱中長大的。父母不但養(yǎng)育了子女,而且還用盡心力,對子女進行教育,使子女能成家立業(yè)。既然父母對子女有如此深厚的恩情,為什么子女不應(yīng)當(dāng)加倍予以報答呢?早在孔子以前的《詩經(jīng)·寥莪》中,就有這樣的詩句:“父兮生我,母兮鞠我,拊我畜我,長我育我,顧我復(fù)我,出入腹我。欲報之德,昊天罔亟”。這幾句話的大意是說,父母經(jīng)常撫摸我、喜歡我、養(yǎng)活我、培養(yǎng)我、教育我、看顧我、舍不得我,出門在家都抱著我。父母的恩情就好比天一樣大,是永遠也報答不盡的。中國古代的思想家認為,“孝”是一種從人類的天性中所產(chǎn)生的至高無上的情感,這種情感轉(zhuǎn)變成一種純潔崇高的道德信念,它是人類的神圣血緣關(guān)系的必然結(jié)果。
如果一個人連生養(yǎng)、教育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報答,都不關(guān)心和愛護,又怎能期望他能關(guān)心他人、關(guān)心國家、報效社會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