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郵政編碼:404000
- 電話:023-58138448
- 墓園地址:重慶市萬州區(qū)天城鎮(zhèn)茅谷村風水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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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市風水壩公墓有限公司
碑文刻制流程及規(guī)范
一、流程
(一)、公墓工作人員指導客戶填寫碑文底稿并檢查。
(二)、碑文底稿交制作人員。
(三)、制作人員依照碑文底稿內容選擇適合的格式編排碑文小樣。如有影雕應預留位置。
(四)、碑文小樣(電子文檔)傳辦事處校對審核。
(五)、辦事處打出碑文紙質小樣通知客戶校對簽名。
(六)、客戶修正校對,簽字確認(紙質樣稿)。
(七)、辦事處將客戶簽名確認的樣稿傳刻制人員。
(八)、刻制人員將簽名確認樣稿放樣刻制軟基片。
(九)、在碑石上粘貼軟基片并挑字。
(十)、挑字完畢后將小樣移交墓園工作人員核對。
(十一)、刻制上漆,持小樣復核。
二、規(guī)范
(一)、指導客戶填寫碑文底稿,一式三份。提示:
1、請用簡化字,一個碑面不能既有繁體字,又有簡化字。一個版面只能用一種字體,不能既有正楷,又有魏碑等多種字體。提倡用陽歷,所有日期不能既有陽歷又有陰歷,更不能甲子紀年與數(shù)字紀年混用。碑文中的數(shù)字一般不能既用漢字“零、一、二、三…”又用阿拉伯數(shù)字“0、1、2、3…”,但在記數(shù)、紀年時,數(shù)的空位,在數(shù)碼中一般“零”應寫作“0”:如三0一號,不寫作“三零一號”;二00九年不寫作“二零零九年”。
2、碑文內容完整。即逝者靈位姓名、稱呼;生卒年月日;立碑人姓名、與逝者關系、稱謂;立碑年月日。
3、排版書寫格式:豎寫一般為面對碑文從右到左從上到下排列,依次為逝者“生于X年X月X日——卒于X年X月X日”;中間為靈位:故顯考(顯妣)XXX(老大人、老孺人)之墓。若是雙墓要預留另一個被安葬人的靈位 ,可能因其人健在,姓名可寫可不寫,根據(jù)客戶意見決定。居靈位左邊是立碑人與逝者關系稱謂和立碑人姓名。如遇立碑人較多,也可將其排在靈位兩邊。一般以右男左女或子女次第,先長輩后晚輩、一家人以父母一子女一孫一曾孫相關聯(lián)對應為序排列;左邊末尾為立碑時間“X年X月X日立”。
橫式碑文排版一般為從上到下從左到右排列,首先為逝者“生于X年X月X日——卒于X年X月X日”。其次為靈位:故顯考(妣)XXX老大(孺)人之墓。再次是立碑人與逝者關系稱謂和立碑人姓名。如立碑人較多以先男后女或子女次第,先長輩后晚輩、一家人以父母一子女一孫一曾孫相關聯(lián)對應為序排列。最后為立碑時間“X年X月X日立”。
4、碑文版式實行規(guī)范化,提倡多樣化,鼓勵個性化。上稱下呼可采用傳統(tǒng)稱謂,也可采用時下稱謂,只要符合公序良俗,客戶自愿,不作統(tǒng)一要求,但不能古今不分,古今混用而產(chǎn)生歧意或誤解。
5、若是合葬需在原碑面上增添內容者,要與原版式相契合,不能另起格式,字體、顏色及字號大小要與原來的一致,不論是對逝者的稱呼或者是與立碑人的關系稱謂均要與原稱呼、稱謂相統(tǒng)一。
(二)、核對底稿。
1、碑文底稿書寫的每個字節(jié)是否清楚,要求能準確讀認。如有生僻字,俗體字,古繁體字要與客戶商量修改,以免電腦的刻繪軟件不認無法刻制。
2、核對內容是否完整、準確,有無錯、重、漏寫、誤寫等現(xiàn)象。
3、核實碑文底稿各欄目所填內容是否齊全、正確。如碑文底稿的附記內容:墓型、代號、單雙墓、字體、聯(lián)系人姓名、電話、有無瓷像(影雕)、有無備注事項等等。
(三)、編排制作小樣:先全面看清碑文底稿內容以及底稿附記中的墓型代號,提取相對應的碑石和相應長寬尺寸,確認清楚后再按“排版書寫格式”進行排版并與底稿核對,經(jīng)確認無誤后保存小樣,及時發(fā)送小樣至辦事處審核。如有瓷像(影雕)應預留位置。
(四)、接收小樣。辦事處收到并打印碑文紙質小樣后,必須與檔案中碑文底稿的內容逐字核對。若有不明白處立即查詢并用“紅筆”作好記錄。如更改較多,需用“紅筆”作好更改記錄,修改后再出小樣,直至無誤。
(五)、客戶校對:
1、小樣審核無誤后通知客戶校對確認。來校對者必須是合同乙方或其直系親屬,以免出現(xiàn)差錯或因其家庭矛盾對底稿內容進行大量增、減、改而引起甲乙雙方的合同糾紛。
2、提示客戶仔細校對小樣與碑文底稿內容是否一致。
3、對碑文底稿與小樣內容若有更改,請重新用“紅筆”填寫清楚。
4、對排版是否認同,有無其它特殊要求(排列方式、字體),若要求超出“規(guī)范”,予以解釋說明。
5、按客戶最終修改確定的小樣重新制作紙質小樣,請客戶(原則上是合同上的乙方簽名人)確認無誤后,簽上“核對無誤”,并簽名和落簽名時間。
6、責任原則提示:
(1)公墓方出錯無償重新?lián)Q碑面石刻制墓碑,不另賠償其它任何費用和承擔其它任何責任,客戶不得提出其它無理要求。客戶出錯將承擔重新刻制的費用和更換墓碑的工時及材料費。
(2)現(xiàn)場刻制碑文,因受電力、極端天氣等因素影響,有可能在安葬之日前無法刻制好墓碑,在客戶校樣時必須向客戶說明。一般從校碑文小樣到碑文刻制完工可能在2天至10天。
7、簽字后小樣發(fā)刻字人員刻碑。
(六)、放樣刻制:
1、按墓碑有效尺寸放樣刻制軟基片。
2、版面排列保證橫平豎直、整齊勻稱,左右邊距不少于3CM,上下邊距不少于6CM,靈位字體醒目顯眼,小字勻稱清晰。根據(jù)碑面尺寸和碑文字數(shù)多少決定大小字的比例和行、字間距,做到排列協(xié)調美觀。
3、墓園工作人員與刻字人員一同到現(xiàn)場指認需刻制的墓位墓型墓碑。
4、核對碑石是否與底稿附記中的墓型代號相符,有無殘缺。
5、軟基片貼石挑字后,再次逐字逐筆核對,是否有錯、漏、重字,挑出的字筆劃是否完整,確定無誤后方可進行刻碑。
6、刻字人員貼軟基片挑字完畢后通知墓園工作人員檢查核對。
7、墓園工作人員持小樣核對無誤后,刻字人員進行刻字上漆,清潔碑面及周圍環(huán)境。
8、刻字要求。小字刻制深度不少于2MM,大字刻制深度2-3MM,字底平整,字邊直順,不得殘缺,字體邊緣不起毛邊。
9、墓園工作人員再次持小樣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,碑文核對要及時到位,同步填寫相關記錄,不得延誤、遺漏。
(七)、校對上漆:墓碑刻字完成后,應再與小樣逐字核對后上漆。工作人員應保證所用漆的質量和上漆的次數(shù),保證漆色一年不褪。做到字體晶瑩飽滿,字體顏色與客戶要求一致。
(八)、撕掉軟基片,清潔碑面。
(九)刻制完的墓碑出現(xiàn)任何問題,應及時上報,不得隱瞞。